新北動保處呼籲飼養寵物應善盡飼主責任勿棄養

【新北市訊】新北市動保處近年來發現有民眾因不想飼養或是因為各種原因導致無法繼續飼養,惡意將寵物疏縱在外或是飼養環境過於惡劣,讓善心的民眾將其送交至消防隊或是致電動保處協助,規避正規的送交流程。動保處呼籲飼養寵物應盡飼主責任,若因個人原因無法繼續飼養,應依照正規送交流程,若為逃避責任隨意丟棄或是飼養不當將依相關法條究辦。
先前八里區曾先生將犬隻放養於戶外,民眾通報後,動保處派員前往掃晶片聯繫飼主無果,暫先將犬隻帶回八里動物之家安置,並發文請飼主限期領回及約談飼主,因期限內飼主未領回已構成棄養行為,並且犬隻未絕育及未施打狂犬病疫苗,裁罰新臺幣11萬元整並開放認養犬隻。日前曾先生將傷病犬隻疏縱在外,路過的善心民眾送交至消防隊,動保處派員前往掃晶片並聯繫飼主,至今飼主未領回所以犬隻安置於五股動物之家,該飼主三年內棄養兩次且未施打狂犬病疫苗,此次合計開罰18萬元,並設為黑名單,終生名下不得飼養寵物。
毛寶貝醫療中心獸醫師吳明蓁表示,飼養寵物之前需先評估考量自身狀況,遺棄涉及違反動保法第5條第3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倘飼主謊稱拾獲流浪犬隻藉以騙取醫療行為觸犯刑法339條第2項刑法詐欺得利罪,可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寵物受傷未給予必要之醫療經限期未改善者違反動保法第11條第1項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養牠就應愛牠、不要拋棄牠,棄養寵物成為流浪動物增加的無形推手,亦造成公共安全、環境衛生等問題,且觸犯動物保護法。若確實無法繼續飼養或妥適安置時,可依正規程序向動保處申請毛寶貝幸福轉運站進行媒合找尋接手飼養者,切勿為了規避責任,任意遺棄或放任不管。
資料詳洽: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謝侑達秘書 電話2959-6353分機1263 手機0928778137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人氣政府消息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