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案 林羿伶作證強調未經手大選競總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法院今天傳喚林姿妙母女等人說明。林姿妙女兒林羿伶以證人身分說,當時母親競選縣長的競選總部後來被藍營轉為2020年總統立委競總時,她沒幫忙協調。

林姿妙、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涉及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遭起訴。宜蘭地方法院近日開庭審理。

在貪污及偽造文書部分。檢方認為,林姿妙等人以處理民間地主所有的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免徵新台幣112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鎮98地號土地(當初為2018年林姿妙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之後作為2020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獲有免拆等利益達新台幣240萬元。

林羿伶證稱,2018年她在尋找母親的縣長競總是拜託前國民黨立委楊吉雄處理,因楊吉雄在當地有人脈。

被告辯方律師詢問,2018年底林姿妙連任當選後,林羿伶是否協調競總延長使用或延後拆除,林羿伶回答,從未有過,甚至楊吉雄還希望她們母女支持韓國瑜,因此帶給她們壓力,她甚至因此和楊吉雄交惡一段時間。

審理庭今天也傳喚被告地主劉石純也以證人身分答辯。檢辯雙方都追問劉石純,2018到2019年間,林姿妙到底有沒有經手98地號競總,劉石純表示,因身體患病逐年退化,許多事情都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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