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吸毒駕車衝撞三重警致死 肇事男遭新北檢聲押

黃姓男子今天駕車逆向高速撞上警車,造成1名警員死亡,多人受傷,被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新北檢表示,訊後以其涉施用毒品駕駛致人於死等罪,聲請羈押。

新北市警察局三重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今天凌晨開車執行巡邏勤務時,遭逆向的汽車撞上,2名警員受傷送醫,1人治療中,1人送醫搶救不治。肇事的黃男下午被移送檢方。

新北地檢署晚間表示,檢察官訊問後,以黃男涉犯刑法的以他法致生道路往來危險因而致人於死,以及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媒體報導,黃男在撞上警車後,曾承認肇事前吸食俗稱「喪屍毒品」,摻入「依托咪酯(Etomldate)」的電子煙,才高速逆向衝撞警車,造成這起悲劇。

刑事警察局4日記者會曾表示,「依托咪酯」為靜脈麻醉劑藥物,吸食後會如同喪屍般,出現無法思考、控制身體、異常顫抖、抖動等行為。

刑事局表示,「依托咪酯」在多國已被列為毒品,台灣卻僅視為藥物。不法集團自相關國家地區取得「依托咪酯」入台後,轉換成年輕人接受度高的電子煙型態,當做毒品販售流通於年輕族群,嚴重戕害社會治安、青少年身心健康。

刑事局指出,毒品集團聲稱「依托咪酯」可作大麻的合法替代物,但過量吸食更有死亡風險。法務部6月13日召開毒審會決議列管「依托咪酯」為第三級毒品,經法制作業辦理完成後,待行政院公告後就列管為毒品。

對於黃男是否吸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警方並未證實,僅表示已經採集尿液送驗。警方說,黃男供稱是因精神不濟、疲勞駕駛才會釀禍,目前依其駕車衝撞造成傷亡行為,以涉嫌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送辦。

除今天駕駛肇事撞死人,警方調查,黃男有多項前科刑事紀錄,為轄區列管毒品人口。今年6月、7月皆曾因持刀談判、當街揮舞遭送辦,令警方相當頭疼。

黃男也涉入今年4月發生在台64線快速道路的墜橋死亡案,當時他與前妻蔡姓女子搭乘哥哥駕駛的車輛,2人在後座發生爭執、互毆,後來蔡女趁車輛停靠路肩時,開門衝下車,從高架橋上墜落死亡。最後,兄弟2人與車上的黃兄女友,3人被警方依涉過失致死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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