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錄有線電視侵權逾10億元 刑事局逮2嫌送辦

李姓男子等2人涉與藏匿中國的犯罪集團合作,在台設置盜錄日本知名電視台等節目的機房,並以網購平台兜售非法OTT(串流影音)服務,侵權市值逾10億元,刑事局逮捕2人送辦。

刑事局今天召開「淨頻專案」記者會,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副大隊長徐名谷指出,清查網路拍賣賣場發現,有人兜售可看有線電視非法軟體,清查發現此軟體盜錄有線電視訊號源,並竊取多家日本電視台訊號源,設專案小組偵查,43歲李姓男子等2人涉重嫌。

刑事局表示,此非法軟體除被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受任共17家電視公司提告之外,且因涉嫌侵害日本TBS等4家知名電視台著作財產權,經著作權人委託律師在台灣提告。

刑事局查出,居住台中市的李姓男子承租太平區附近空屋當成盜錄機房,內部設有機上盒、訊號編碼器等多項設備,盜取各大電視台訊號後,再透過儀器轉換成可在網路收看的串流平台。

警方表示,47歲陳姓男子藏匿在雲林,平時透過網路銷售此非法OTT軟體,號稱可免費觀看國外電影、電視台等,每期僅需支付新台幣950元,為規避查緝,陳男會常換網路帳號。

刑事局指出,此盜錄集團的主嫌疑從中國指揮李姓男子等2人犯案,由李男負責技術端,從事盜錄及轉換訊號等,陳男則協助在台灣的網路平台銷售,李男、陳男2人平時不會互相聯繫,都交由集團成員主動聯繫。

刑事局表示,專案小組經蒐證多月,7月間赴李姓男子等2人住所搜索搜索,逮捕2人到案,並查獲72台機上盒、72台編碼器等物及查扣違反著作權法的節目頻道表與影視畫面內容等電磁紀錄。

警詢後,警方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把李姓男子等2人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2人犯案時間達2年多,經初步估算,侵權市值至少逾新台幣10億元。

刑事局表示,呼籲民眾勿使用違法機上盒或軟體觀看節目,且安裝未經安全驗證App(應用程式),可能淪為資安漏洞及個資外洩風險,更可能變成協助犯罪集團侵害著作權法,將持續加強查緝相關案件,保護業者的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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