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賭博網站投注金逾47億元 台大畢業生判刑

詹男與工程師等5人共同經營賭場網站,總投注金額達新台幣47億餘元,其中有嫌犯是台大畢業生。新北地院考量5人坦承犯行等,日前依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判刑。

新北地院判處詹姓主謀6月徒刑,緩刑3年,應支付國庫15萬元;另3名工程師處5月刑,緩刑3年;另名黃姓主謀處6月徒刑,併科9萬元罰金,因有前科未獲緩刑。

檢警調查,詹男、張男、陳男、林男及黃男等5人自民國110年1月至111年11月陸續加入並共同經營「589娛樂城」、「王牌娛樂城」及「IWIN娛樂城」賭博網站。由詹男負責統籌架設賭博網站、管理旗下工程師張姓、陳姓、林姓工程師並發放薪水。

檢警調查,黃男負責將賭博網站IWIN代理商權限開設給詹男經營,並以黃男的公司名義向其他科技公司申請第3方支付服務,提供賭博網站賭客虛擬帳號匯入賭金,若賭客拋售出金,則以黃男名下公司為匯款帳戶出金給賭客。

檢警查出,詹男等5人利用賭博網站管理介面,開設帳號、密碼給賭客,用以登入賭博網站針對老虎機、百家樂、棋牌等賭博遊戲等標的下注簽賭,並以賭博網站所定賠率計算賭金,賭客若賭輸,下注賭金全歸賭博網站上游管理者所有,若賭贏則可以點數與新台幣1:1比率在官網自行申請兌換出金,再由網站合作支付平台出金給賭客,總投注金額達47億6312萬餘元。

新北地院合議庭審酌,5名被告並非沒有謀生能力,卻為貪圖不法利益共同經營賭場及聚賭,助長以僥倖心態獲取財物不良社會風氣,所為均屬不該。

合議庭認為,5人均坦承犯行,且其中4人是初犯,皆專精電腦程式設計,架設賭博網站輕而易舉,因此應定較長緩刑期間才能避免再犯。黃男則因有前科而不符緩刑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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