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報林士傑命案槍手藏身高雄 男遭罰1.2萬元

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上個月遭槍殺,屏東林姓男子事隔數日後報案指槍手藏身高雄,經警方攻堅發現是烏龍。高雄簡易庭依違反社維法,判林男罰鍰新台幣1萬2000元,得抗告。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裁定指出,林男7月11日下午1時4分許在屏東縣打電話報警,謊稱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槍擊案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高雄市前鎮區一間酒店。

警方獲報到場臨檢,發現林男通報酒店未營業,員警改臨檢同地址3樓及5樓店家,均未發現可疑人士。

法官依林男自白、時序報告、電話譯文、手機通訊軟體畫面截圖及員警現場臨檢照片等事證,認為林男辯稱犯嫌藏匿消息是關聖帝君打電話跟他講的,隨後向警方通報等行為,顯然已使公務人員疲於奔命,可能影響真正災害搶救。

法官審理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5條第1項、第85條第3款「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處林男罰鍰1萬2000元,得抗告。

全案起因林士傑7月8日清晨在台南市南區新樂路住處前,遭1名身分不明人士近距離槍擊身亡,槍手尚未被逮捕歸案;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7月11日獲林男通報,指槍手藏身高雄市三多三路,經警方調查確認是烏龍報案,將林男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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