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投資吸金2億多元 男子遭雄檢依詐欺罪嫌起訴

林姓男子涉嫌延攬4人組成詐欺集團,以虛擬貨幣、餐酒館等假投資方案,透過投資理財、財富自由等名目非法吸金規模達新台幣2億多元,雄檢偵結各別依詐欺、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5人。

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林男自民國108年間設計規劃虛擬貨幣投資方案,110年間變更投資項目為餐酒館,並在高雄市前金區、三民區等處承租辦公室,再陸續延攬不知林男未有實際投資真意的許姓女子、莊姓女子、陳姓女子及王姓男子等人組成詐欺集團,由4人各別擔任記帳、社交平台發布投資獲利資訊等業務。

檢方表示,詐欺集團以林男為首,在108年至111年間吸引300多人投資,非法吸金規模達2億800萬多元,但林男取得投資款後,並未實際投資虛擬貨幣且僅將其中約300萬元投資餐酒館,其餘則用以發放投資人紅利、作為集團成員月薪與業務獎金及紅包等,或供林男自身花用。

經檢方調查,林男設計假虛擬貨幣投資部分,投資期間為25至30個月,每月可領取當時虛擬貨幣市價2%至4%紅利,期滿可領回投資本金,至於餐酒館部分則是每1至3個月發放1次紅利,每次可領取投資金額2%至5%紅利,同樣期滿可領回投資本金。

檢方表示,林男等人非法吸金規模達2億800萬多元,實際取得投資款為1億4000萬多元,扣除餐酒館營運、發放紅利及返還本金等部分後,林男個人犯罪所得有7800萬多元,其餘成員則取得900萬至90萬不等金額,經檢方偵結後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林男,其餘4人則被依違反銀行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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