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雲林綠能弊案再查扣950萬 不法所得達1677萬

雲林二崙鄉及彰化竹塘鄉2地鄉長、鄉代會主席涉綠能貪瀆案,彰檢20日查扣現金新台幣727萬餘元,共5人收押禁見,28日再查扣另1筆不法所得950萬元,案件持續偵辦中。

彰化地方檢察署20日指揮動員檢調214人,同步搜索彰化縣竹塘鄉公所及竹塘鄉民代表會、雲林縣二崙鄉公所及二崙鄉民代表會等48處,查扣現金727萬餘元。

經檢方徹夜訊問41人,諭知竹塘鄉長蔡碩任以12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人以10萬元至1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並聲押禁見7人。

彰化地方法院最後裁定雲林縣二崙鄉長鍾東榮、二崙鄉民代表會主席楊世彬、彰化縣竹塘鄉代會主席林淑女、江男、蔡男等5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之虞,收押禁見;劉男以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李女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於戶籍址,限制出境、出海。

彰化地檢今天表示,檢察官陳鼎文持續追查,28日再度查扣被告另1筆犯罪不法所得950萬元,目前此案總共查扣不法所得金額達到1677萬元。

陳鼎文今天受邀參加台灣高等檢察署與經濟部能源署在法務部合辦「推動淨零轉型-跨機關防制綠能犯罪」座談會,會中獲得行政院長卓榮泰頒贈偵辦、防制綠能犯罪及推動能源轉型有功人士獎狀,接受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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