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榮嘉義分院前社工挪用住民存款近30萬 自首判緩刑

中榮嘉義分院附設護理之家鄭姓女社工,被控去年9月間私下提領住民存款,挪用近30萬元遭院方發覺送辦,被起訴;嘉義地院考量已離職鄭女自首,判3月徒刑、緩刑2年。

根據嘉義地方法院簡易判決書,鄭女於去年9月間,擔任台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附設護理之家社工時,涉嫌協助住民領取銀行提款卡機會,據為己有,且持續提領現金至今年1月間,共計領取新台幣逾33萬元,其中4萬2000元支付住民照護費用,其餘私自花用。

嘉院表示,護理之家護理長察覺有異,拿取住民銀行存摺補登,發現金額遭盜領,鄭女坦承私自挪用,中榮嘉義分院政風室據報調查;鄭女於調查期間,將挪用近30萬元陸續存入住民存摺,並在政風室人員陪同下,主動至嘉義地檢署供述犯行。

嘉義地檢署依據鄭女涉及背信罪嫌起訴,背信罪主要指違背他人委任其處理事務應盡義務,內含誠實信用原則。

嘉院考量鄭女屬於自首,無前科,並已返還所提領金額,加上住民自始不提告,因此,依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6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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