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員警遭羈押 平日辦案認真疑涉貪令警界意外

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第三隊蔡姓偵查正日前偵辦詐欺案時疑涉貪,檢方複訊後向新北地院聲押禁見獲准。據了解,蔡員平日辦案認真且生活單純,涉案一事令警界意外。

檢廉查出,刑事局蔡姓偵查正疑涉貪污,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廉政署兵分2路,搜索蔡姓偵查正住家及位於刑事局的座位,帶回蔡男與1名證人。檢方複訊後向新北地院聲押禁見蔡男獲准,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偵辦。

據了解,兩線三星的蔡姓偵查正平日辦案相當認真,且幾乎以隊為家,每天生活動線就是從桃園住家往返刑事局工作,他不菸不酒,私下也鮮少應酬和社交,和同事相處也都融洽,案發後令警界多人深感意外。

刑事局下午也透過新聞稿表示,新北檢檢察官昨天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及刑事局政風室人員,依法搜索蔡姓偵查正住所及辦公桌,並帶回新北檢複訊。

針對蔡姓偵查正遭羈押獲准一事,刑事局指出,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陳報內政部警政署予以停職處分。

同時,刑事局本於「自清自檢」原則主動配合地檢署積極查辦,並秉持不庇縱、不掩飾、不護短,毋枉毋縱立場。

刑事局重申,對於違法零容忍,員警若確涉有不法,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並從重議處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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