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吳乃仁沒有行政執行案件

有民眾在媒體發表評論,質疑行政執行署為何不管收吳乃仁。行政執行署今天指出,吳乃仁積欠台糖款項是「民事損害賠償」事件,並非行政執行案件,吳乃仁並沒有案件繫屬行政分署。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表示,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執行分署主要職掌是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如稅捐、健保費、交通罰鍰等)強制執行相關事項,以實現公法上金錢債權;至於民事執行,則是實現債權人「私法上請求權」的強制執行程序,執行機關是司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的民事執行處。

經行政執行署清查,目前並無義務人、民進黨派系大老吳乃仁的案件繫屬於執行分署。

行政執行署指出,據報載,吳乃仁積欠台糖公司的款項,是經法院判決確定的「民事損害賠償」事件,非屬行政執行案件,台糖公司如果要對吳乃仁聲請強制執行,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應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台糖公司也已經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署強調,行政執行署就滯欠大戶皆進行列管,並督導所屬各執行分署以團體辦案、強化機關橫向聯繫、善用各項法定強制處分(如限制住居、核發禁止命令、聲請法院拘提、管收)等方式強力執行,力求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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