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逆子「車禍撞橋」害死身障母獲賠1300萬 檢警揭穿:預謀好的詐保!

[周刊王CTWANT] 嘉義34歲劉姓男子2024年5月間,因駕車撞上橋壁,導致坐在副駕駛座的母親死亡。劉男事後獲得保險理賠1300萬元,但保險公司認為劉男有詐保嫌疑,於是報警處理。嘉義地檢署指揮警方將劉男逮捕,並於複訊後認為劉男有串證之虞,予以聲押。
根據檢警調查顯示,60多歲的劉母失智失能多年,領有身障手冊,並與兒子劉男同住。2021年4月18日,劉男為母親投保人壽險200萬元,約3週後又替母親購買了同家公司的人壽險200萬元。2023年9月間,劉男進入另一家保險公司當業務員,又為母親投保人壽險700萬元,1個月後他即離職,母親的保單是他在職期間的唯一業績。
2024年5月17日當天上午,劉男開賓士轎車載著母親到嘉義縣東石鄉吃海產,但劉男宣稱途中在防汛道路上遇到飛禽干擾,導致他開車撞上道路盡頭的牆面。當時,劉男由於駕駛座安全氣囊爆開、毫髮未傷,然而劉母在未繫安全帶的狀況下,又遭遇副駕座安全氣囊因故障未修而未爆開,導致頭部受重擊,送醫後傷重不治。檢警在車禍隔天相驗,確認沒有外力介入,因此依涉犯過失致死罪嫌給予劉男緩起訴處分。
事後,劉男獲得保險公司理賠1100萬元人壽險及汽車強制意外險200萬元,共1300萬元理賠金。然而壽險公司認為劉男投保壽險時,並未如實告知母親領有中度殘障手冊。此外,保險公司在理賠過程中還發現,劉男早知副駕駛座安全氣囊故障,再加上車禍發生地很偏僻,也沒有監視器,且車禍路段為寫有「此路不通」的防汛道路,因此懷疑事件並不單純,於是聯合向刑事局告發。台北地檢署最近交由嘉義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侯德人指揮刑事局會同嘉義縣警方進行深入調查。
檢警調查發現,劉男工作不穩定,年收入約40至50萬元,卻年繳約7萬元保險金為中障母親投保高額保險。且他曾詢問過擔任保險業的友人「若車子撞上山壁之類車禍,能否拿到理賠?」被告知「只要保費繳超過3年,一般都能獲得理賠」,而劉母出車禍喪命的時間,正好與最初投保期滿3年相吻合。
警方還發現,劉男在申請理賠的過程中,若遭遇保險公司刁難,就會找來保險業友人賴男、王男協助,且最後拿到理賠後,賴男還從中獲得百萬元的高額佣金。
為此,檢警12日帶回劉男、劉妻及2名保險員等數人偵訊,劉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開車時精神恍忽、且對於母親未繫安全帶一事並不知情;劉妻也否認知情。不過檢方從案發相關事證研判,認為劉男涉嫌重大,且尚有保險員未到案,有串證之虞,因此將劉男聲請羈押,嘉義地院今天下午開羈押庭。
延伸閱讀
- 記者:周刊王CTWANT
- 更多社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