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4月大女嬰7天未進食遭餓死 檢殺人罪起訴生母

陳姓女子在高雄大社區租屋並單獨扶養女嬰,去年9月間將4月大的女嬰獨留房間後外出,造成女嬰7天未進食,營養不良死亡,橋檢偵結依涉殺人罪嫌起訴陳女,橋院裁定續押。

橋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陳女去年5月間生下女嬰並入住高雄市大社區某教會出租套房,依法應對女嬰負有保護養育義務,卻在同年9月15日晚間在未委託他人照顧女嬰情形下,將4個月大女嬰獨自留在房間後騎機車離開教會,直至9月23日上午才返回房間。

檢方表示,陳女外出期間被母親和社工等人詢問女嬰狀況時,向對方謊稱有委託他人照顧而阻斷他人救助女嬰可能,導致女嬰長達7天未獲適當食物供給。

經檢方相驗,發現女嬰有飢餓、脫水、臟器萎縮、全身脂肪組織減少、肝細胞內幾無肝醣、腎小管肌球蛋白堆積及腦髓腫脹等營養不良狀況,進而死亡。

檢方指出,後續傳喚女嬰生父及證人到案訊問,查扣監視器分析,並與「國民法官專責小組」開啟「偵查公訴合作模式」後,認陳女涉嫌重大、當庭逮捕並建請橋頭地方法院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8日偵查終結,依涉犯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等罪嫌起訴陳女,並建請法官審酌陳女犯案手段、造成結果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加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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