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增建所有權遭駁 NET:2/21提上訴

NET主張獨資增建基隆東岸商場2至4樓,提出所有權訴訟,法院認定無證據證明NET支付費用予以駁回。NET今天表示,出資憑證都有送交法院,若有疑義開庭卻未提出詢問,明天會上訴。

基隆東岸商場原營運商大日公司的協力廠商主富公司(NET),主張獨資增建商場2樓至4樓而有產權,NET提出確認2樓至4樓建物為NET所有訴訟,基隆地方法院認定,無證據證明NET有支付費用,縱若屬實,尚不因此取得所有權,1月24日判決駁回。

NET委任律師陳義文今天表示,NET早已將出資新台幣2.89億元的每一張支付憑證都作為證物送交法院,法院若對於單據有疑義,為何開庭從未提出詢問,卻在判決時突襲認定此部分單據有問題。

陳義文說,大日公司宣稱減免新台幣5000萬元租金折抵出資,但NET並未以此同意或交換讓出所有權,更何況NET出資高達2.89億元,豈有可能以區區5000萬元,放棄建物所有權或拱手送給大日公司,法院的判斷顯然與經驗法則及民眾日常認知不同。

此外,陳義文表示,東岸商場於基隆市政府與大日公司第3次營運契約屆至前,NET已就出資興建建物、購置設備等部分均標示產權歸屬告示,並於點交會議聲明權屬的爭議,法院不應無視此部分的事實。

陳義文說,基隆市府在評定優先續約權時,未以正當方法評定資格,市長謝國樑更公開說謊,以大日公司涉及弊案觀感不佳拒絕續約,但謝國樑的觀感並不是契約可不續約的理由,基隆市府是因為大日公司無法取得NET興建產權而不續約,市府公文恰好證明基隆市府、大日公司均未取得NET出資興建的產權,因此法院判決並無理由。

另外,針對基隆市府反訴,請求NET將東岸商場1樓NET門市約1302平方公尺空間,騰空遷讓返還給市府,法院判決應予准許。陳義文表示,NET也會在明天提起上訴。

基隆市政府發言人呂謦煒表示,市府依法行政,尊重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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