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員工稱不滿工作壓力 行竊民眾黨中央黨部遭起訴
王姓前員工偷竊民眾黨中央黨部攝影器材,總價值約新台幣25萬元,事後變賣獲利7萬餘元,到案後稱不滿工作壓力太大才犯案。北檢今天依竊盜罪起訴,並沒收犯罪所得。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王男時任民眾黨部影音專員,分別於民國113年9月26日、10月5日、10月6日,3度在台北市南京東路民眾黨黨部辦公室,趁四下無人之際,竊取相機1台、鏡頭5個,共計價值25萬元。
案經民眾黨部人員發現攝影器材遭竊,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出王男涉案,且已把竊來的攝影器材變賣獲利7萬4500元,警詢後把王男送辦。
王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辯稱因當時黨部搬家,只有他1人在工作,不滿工作負擔太大,因此才下手行竊。案發後,民眾黨曾與王男進行調解,但王男未到場,雙方未達成和解,北檢今天依竊盜罪起訴,並沒收犯罪所得。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王男時任民眾黨部影音專員,分別於民國113年9月26日、10月5日、10月6日,3度在台北市南京東路民眾黨黨部辦公室,趁四下無人之際,竊取相機1台、鏡頭5個,共計價值25萬元。
案經民眾黨部人員發現攝影器材遭竊,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出王男涉案,且已把竊來的攝影器材變賣獲利7萬4500元,警詢後把王男送辦。
王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辯稱因當時黨部搬家,只有他1人在工作,不滿工作負擔太大,因此才下手行竊。案發後,民眾黨曾與王男進行調解,但王男未到場,雙方未達成和解,北檢今天依竊盜罪起訴,並沒收犯罪所得。
- 記者: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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