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員警涉洩密詐團 檢方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苗栗縣警局大湖分局卓蘭分駐所高姓員警涉嫌洩漏查緝資訊提醒詐團撤離車手,經分局自檢報請地檢署偵辦,一舉查獲林姓主嫌詐團及高男等5人,檢方偵結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大湖分局長黃文智今天表示,分局因偵辦轄內以林嫌為首的詐欺集團案,發現卓蘭分駐所高姓員警與詐團成員過從甚密,疑有洩漏警方查緝資訊情事,隨即自檢查辦,並報請苗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方接獲大湖分局提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楊岳都指揮苗栗縣警察局督察科及大湖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經多日蒐證,2月底兵分多路,分別逮捕林姓主嫌在內4名詐欺車手集團成員,並將高姓員警帶回調查。
檢警查出,高姓員警曾兩度利用職務之便,洩漏查緝訊息給詐團,甚至要求林嫌將車手撤離現場,嚴重妨礙檢警對詐團追緝與打擊,高員經檢方訊後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表示,全案經調查後偵結,4名詐團成員及高姓警員均依法提起公訴。其中,高姓員警以涉犯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罪嫌、第134條及第16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使犯人隱避罪嫌起訴,承辦檢察官特別向法院建請對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高員身為警務人員,明知詐欺犯罪猖獗,受害者往往傾家蕩產,政府與司法機關正全力打詐,其仍違背職責、與詐團勾連,行徑惡劣。為維護警紀與司法公信,建請法院對其犯行,量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並勿宣告緩刑,以儆效尤。
大湖分局表示,高姓員警洩漏警方查緝資訊予詐團,悖離民眾對警察之期待,分局自清自檢,從嚴查辦,並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將高員報請停職處分,及查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任。
大湖分局長黃文智今天表示,分局因偵辦轄內以林嫌為首的詐欺集團案,發現卓蘭分駐所高姓員警與詐團成員過從甚密,疑有洩漏警方查緝資訊情事,隨即自檢查辦,並報請苗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方接獲大湖分局提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楊岳都指揮苗栗縣警察局督察科及大湖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經多日蒐證,2月底兵分多路,分別逮捕林姓主嫌在內4名詐欺車手集團成員,並將高姓員警帶回調查。
檢警查出,高姓員警曾兩度利用職務之便,洩漏查緝訊息給詐團,甚至要求林嫌將車手撤離現場,嚴重妨礙檢警對詐團追緝與打擊,高員經檢方訊後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表示,全案經調查後偵結,4名詐團成員及高姓警員均依法提起公訴。其中,高姓員警以涉犯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罪嫌、第134條及第16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使犯人隱避罪嫌起訴,承辦檢察官特別向法院建請對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高員身為警務人員,明知詐欺犯罪猖獗,受害者往往傾家蕩產,政府與司法機關正全力打詐,其仍違背職責、與詐團勾連,行徑惡劣。為維護警紀與司法公信,建請法院對其犯行,量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並勿宣告緩刑,以儆效尤。
大湖分局表示,高姓員警洩漏警方查緝資訊予詐團,悖離民眾對警察之期待,分局自清自檢,從嚴查辦,並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將高員報請停職處分,及查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任。
- 記者: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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