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籍女產死胎冰存886天未處理 涉遺棄屍體遭起訴

香港籍黃姓女子2年多前在台中一處醫院產下死胎,原與禮儀公司約好處理遺體卻失聯,案經檢方偵辦後依遺棄屍體罪將她起訴,胎兒遺體冰存至今已逾886天,全案台中地院正審理中。

依據檢方的起訴書指出,香港籍26歲黃姓女子於民國111年11月6日,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產下1具死胎,胎兒約21週、重345克,已具備人類身體型態。

黃女原先與禮儀公司約定,先將胎兒遺體寄放往生室冰櫃,將於同年12月10日結清費用領回遺體辦理後事,但黃女事後卻失聯,也未辦理出院,案經檢方通緝將她逮捕到案,偵辦後依遺棄屍體罪嫌起訴。

台中地院今天首次開庭,黃女出庭否認犯罪,她稱不知道自己懷孕,到醫院才產下死胎,當時連吃飯的錢都沒有,並非不要小孩,且後續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黃女的委任律師說,死胎未滿24週,應視為「醫療廢棄物」;檢方則認為,依據規定未滿20週才能視為醫療廢棄物,死胎已達21週,因此黃女涉犯遺棄屍體罪。

禮儀公司人員表示,黃女除積欠醫藥費新台幣759元外,胎兒遺體冰存費1日以500元計算,截至今天冰存886天共積欠44萬餘元。

合議庭認為,因黃女未簽署死亡證明文件,禮儀公司無法處理遺體,若有經濟問題可尋求社會資源處理,全案明天將再開庭審理。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規定,遺棄屍體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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