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判刑遭追繳513萬元退休金 共諜案上校興訟敗訴

退役海巡上校葉瑞璋涉共諜案遭判刑8月定讞,被國防部認定喪失領受退除給與、追討已領退休金513萬餘元,葉男不服興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判葉男敗訴,可上訴。

葉瑞璋民國97年間自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文書科上校科長退役,遭控被退役軍官崔沂生、李慶賢吸收,與中共軍委政治工作部對外聯絡局的北京、上海、雲南等國安人員結識,並為其在台發展組織、蒐集、交付或傳遞公務上應秘密文書。

判決指出,103年間,葉男把涉及海巡岸際雷達、艦艇妥善率、地區防務工事、大陸漁船越界處置的海巡署103年署務會報、擴大署務會報資料,透過李男交付給中國國安官員,並收取報酬,最高法院去年判處葉男8月徒刑定讞。

案件判刑確定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重新審定葉男的退除給與,認定實行犯罪時開始計算應追繳的退除給予,並自判決確定日起喪失請領退除給與資格,應繳回新台幣513萬5537元。

葉男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認為國防部的行政處分對其造成侵害,且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的憲法基本原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葉男犯國安法刑案,經判決確定,喪失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領的退除給與,應予追繳,原處分無誤,判葉男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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