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翁騎車疑闖紅燈喪命 台西警加強取締交通違規

雲林縣158縣道15日發生汽車與機車擦撞車禍,8旬騎士送醫搶救無效,警方初判疑因闖紅燈釀禍,自即日起加強取締酒駕、闖紅燈、超速、逆向行駛、未停讓行人等重大交通違規。

台西警分局今天表示,縣道158線東勢段15日下午5時許發生機車與汽車擦撞車禍,8旬的機車騎士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雙方無酒駕。初步研判8旬老翁疑因闖紅燈釀禍,為了防制交通事故,避免車禍傷亡憾事,近期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加強取締。

警方說,取締項目有酒駕、闖紅燈、超速、逆向行駛、未停讓行人等重大交通違規,並在縣道153線、158線等上下班期間車流量大、車速快、易發生交通事故路段,增加移動式測速照相,取締超速違規。

而11處移動測速照相執法地點,分別在台61線四湖段南下237.3K;台78線東向、西向5K;雲1線3K;雲3線3K;153線南下3.2K、北上3.3K及8.5K、雲113線1.2K、雲158線東向9.5K、台17線91.5K等11處。

警方提醒,機車闖紅燈處新台幣1800元至2700元、小型車處2700到4000元、大型車處3600到5400元罰鍰。另未停讓行人處1200到6000元罰鍰,未停讓視覺功能障礙的行人提高到2400元至7200元罰鍰。

警方強調,規劃移動測速照相勤務及加強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並非以執法取締為目的,而是希望能藉由執法導正駕駛遵守交通規則,並透過公布移動測速照相路段,提醒用路人減速慢行,防止交通事故發生,減少民眾傷亡及財產損失,期許用路人「人人守規則,安全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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