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廚餘」自己卻吃下 年收240萬碩士男偷高麗菜還狡辯遭法官狠打臉

辯稱「廚餘」自己卻吃下 年收240萬碩士男偷高麗菜還狡辯遭法官狠打臉
北市一名男子擁有高學歷且年收入高達240萬,卻因為偷了40元的高麗菜遭罰2萬元。(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周刊王CTWANT] 台北市士林區一名年約50歲的郭姓男子,經過某便當店時,見門口塑膠籃內放有高麗菜,竟徒手取走1顆約40元的高麗菜後迅速離去。不料,這一幕被鄰居目睹並拍照存證,隨後報警處理。郭男在庭上辯稱「以為是廚餘」,甚至指控店家設局陷害。不過法院認為,郭男擁有碩士學歷且年收入高達240萬元,應有基本判斷能力,故依竊盜罪判處郭男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

2023年7月24日上午7時許,郭男途經士林某便當店時,見門前塑膠籃內擺有高麗菜,便上前移開上層塑膠籃,刻意挑走下層的高麗菜後快速離開。沒想到被鄰居目擊整個過程,鄰居尾隨郭男至附近餐廳,拍照存證並通知店家。便當店吳姓店長得知後氣憤不已,立即報警處理。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郭男身分,將其依竊盜罪移送法辦。郭男在庭上辯稱,因為高麗菜被黑色垃圾袋包裹,且放在人行道上,無任何所有權標示,自己看見後以為高麗菜是店家丟棄的廚餘,基於愛惜食物的想法才將高麗菜拿走,且他還反指便當店設局,將高麗菜放在路邊,引誘他人拿取後提告,企圖藉此獲得賠償。

法院根據監視器畫面與現場照片指出,高麗菜被放置於店門前塑膠籃內,也鋪有報紙保護,與其他蔬菜排列整齊,經過妥善保存,明顯是便當店用來營業的材料,並非廢棄物。此外,郭男事後將高麗菜食用,與其辯稱為廚餘的說法自相矛盾。

法院調查後發現,郭男於2021年曾在彩券行竊取小番茄,顯示其對他人財物的法治觀念薄弱,雖最終不起訴,但仍未警惕不當行為,又再次偷取便當店蔬菜食用,顯然具竊盜意圖。

法官認為,郭男身為碩士學歷,年收入達240萬元,應具備基本判斷能力,但他犯後毫無悔意,還多次指控對方設局,遂依竊盜罪判處郭男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宣告沒收未扣案高麗菜,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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