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已婚消防員騙實習女義消上床!害女方2度懷孕流產 遭記過調職處分

屏東已婚消防員騙實習女義消上床!害女方2度懷孕流產 遭記過調職處分
屏東縣一名42歲陳姓已婚消防隊員,謊稱與太太離婚,誘騙一名30歲實習救護女義消與他交往,更致使對方2度為他懷孕流產,引發憂鬱症。(示意圖/翻攝pixabay)

[周刊王CTWANT] 屏東縣一名42歲陳姓已婚消防隊員,謊稱與太太離婚,誘騙一名30歲實習救護女義消與他交往,更致使對方2度為他懷孕流產,引發憂鬱症。實習女義消家屬找陳男理論,陳男竟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氣得家屬向縣長投訴。屏東縣消防局12日表示,已在11日召開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後,決議記陳男2支小過,並調職處分。

這名實習女義消的家長指稱,該名消防隊員情緒管制不佳,與隊員間相處不睦,卻利用職務關係,欺騙實習救護女義消感情,謊稱自己已經離婚,誘騙女義消與他發生令關係,導致女義消懷孕2次。

女義消家人發現實情後,曾通報該名消防員的上級長官,屏東縣府政風室雖曾透過電話了解,但一直沒有對該員進行懲處。後來,屏東縣議員洪宗麒曾於今年1月23日出面調解,但陳員不僅不認為自己應該負責,還威脅說:「事情如果鬧大,我太太會告她(指女義消)控告侵害配偶權」,致使女義消身心受創、罹患憂鬱症,每週都要看精神科醫師。

女義消家長還指控,洪宗麒議員4月10日再度邀請雙方到議員服務處和解,但是該隊員說他「寧願被懲處,也不願意和解」,且宣稱自己有精神上疾病,擺明不負責。

針對此事,屏東縣消防局長李彬正今(12)日表示,這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陳姓隊員明知自已已婚,仍與實習救護女義消交往,行為明顯不當,言行失檢,影響機關聲譽,情節嚴重,違反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規定。11日經考績暨甄審委員會決議,依違反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第4點第17款及第5點第20款,核予記過2次,並調地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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