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租屋補助被拒! 高雄女租客恐嚇房東「準備你的房子變凶宅」

申請租屋補助被拒! 高雄女租客恐嚇房東「準備你的房子變凶宅」
高雄一名租客與房東因補助問題發生糾紛,傳恐嚇訊息遭判拘役80日。(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周刊王CTWANT] 高雄一名陳姓女子為申請租屋補助,與楊姓房東夫妻發生糾紛,於2023年11月間傳訊息恐嚇房東夫妻「準備你的房子成為凶宅」等話語,嚇得房東急忙報警。據悉,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罪2罪,各處拘役50日,判處陳女應執行拘役80日,案經上訴,仍遭高等法院駁回,但可緩刑3年。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女2023年11月想要申請房租補助,但楊姓房東拒絕陳女的申請,於是同年11月8日晚間7時許,陳女傳訊息給楊姓房東表示,「你今天沒有給我答案,你準備你的房子成為凶宅,你不怕你就不要已讀,你準備報警、準備布袋,裝屍體,我不是跟你開玩笑」,隔天又傳訊給房東丈夫,稱「12月你要小心你的房子、我有憂慮症你等12月底就知道如何成為凶宅;12月就是凶宅,11月會的話也有可能」,連續2天收到恐嚇訊息,讓房東夫妻心生畏懼,於是報警提告陳女恐嚇。

警方偵訊時,陳女坦承傳訊給房東,但否認有恐嚇危害安全的意圖,辯稱是因為房東不肯配合辦理租屋補助,才導致自己情緒容易失控,「房東拿走我的租賃契約書,也不讓我申請租屋補助,我傳凶宅等字眼,是因為跟對方好好講不聽,情緒上來才會這樣」。

一審時,法院考量到陳女只是為了讓房東返還租賃契約書,並無加害的意圖或決心,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共2罪,各處拘役50日,判處陳女應執行拘役80日,可易科罰金。

不過,陳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主張自己長期罹患憂鬱症領且有重大傷病卡,因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才犯下本案,且自己只是為了拿回租賃契約書,並無恐嚇之意。對此,高等法院認為,法院審理時,陳女的表現顯示她有相當的智識程度,應能知悉其言語確實足以造成他人恐懼,於是駁回其上訴,但可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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