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無保請回遭撤銷原因曝光 明上午10點開羈押庭

台北地檢署偵辦死亡連署案,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被裁定無保請回,但檢方不服裁定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天(24日)認定,卷內呈現黃呂對本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的情節不符,是否罪嫌不足仍有研求餘地,因此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裁。台北地院預定明天(25日)上午10點傳喚黃呂錦茹召開羈押庭。
高院合議庭認為,原審雖以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等罪嫌不足,駁回檢察官羈押聲請,但卷內同案被告、相關證人的供證,以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黨員名冊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綜合勾稽後,呈現黃呂對本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的情節不符,因此黃呂是否罪嫌不足,尚有研求餘地。
高院認定,檢察官抗告主張,原裁定未詳細審酌卷內相關事證有理由,原裁定既然有可議之處,就無可維持,因此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定,不得抗告。(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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