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3惡男!音樂酒吧灌醉17歲少女「輪流性侵」 判決出爐

高雄市一名17歲傳播妹2021年10月被叫到勾癮時尚音樂酒吧,陪洪姓、邱姓、蔡姓男子玩樂,傳播妹喝到爛醉,3男竟將她扛到附近旅館輪流性侵,高雄高分院二審判刑。


高雄3惡男!音樂酒吧灌醉17歲少女「輪流性侵」 判決出爐
示意圖。(圖/unsplash)

判決指出,被害少女案發當天由友人引薦參加洪男、邱男、蔡男等人的聚會,在酒吧就喝到爛醉如泥、不省人事,3男於是合力把她帶到附近旅館開房間休息,並且趁她不能抗拒,在房間內輪流性侵得逞,然後將少女獨自留在房內而離去。

少女友人整夜聯繫不上她,透過手機GPS定位找來旅館,驚見她躺在床上衣衫不整、意識不清,地上還有丟棄的保險套包裝,友人隨即帶著少女驗傷報案,指控遭撿屍性侵。

全案進入司法後,3男找上少女,拿出1萬元要求簽署和解書:「所發生之一切互動,皆出於自願且意識清醒,為免日後誤會,特立此據。」少女在對方人多勢眾下簽了名,但她在法庭上仍強調,並沒有自願發生性行為,因為當時已經醉到不省人事。

法官審酌,3男承認有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參酌各方面跡證,認定乘機性交犯行屬實,不採信自願發生關係的辯詞,考量3男與少女當天初次認識,不知道對方未成年,而審理中3男又陸續找上少女賠償共15萬元尋求和解,二審依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至4年6月不等徒刑,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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