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女跨男」免術換證勝訴 尼莫:終可正大光明說我是男生了
北市一名生理女「尼莫」,前年申請變更性別遭戶政事務所,以未完整摘除性器官拒絕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尼莫勝訴,成全台首例跨男成功案例。尼莫歡呼回應:「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是男生了!」伴侶盟也呼籲戶政事務所尊重判決不再上訴,讓尼莫早日完成換證。。
尼莫在2022年6月時,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女跨男」,被戶政事務所以未完整性器官摘除手術為由遭拒絕。當時,她提起訴願被駁回,後來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幫助下,代理提起行政訴訟,委任律師之一的謝孟釗在勝訴後表示,給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度肯定,也希望戶政事那邊可以不再上訴,幫助尼莫早日完成換證。
伴侶盟指出,尼莫從小就認定自己是男性,也有持續補充賀爾蒙,積極將自己打理成男性外貌,但他曾經因病動過大刀,要是再進行器官摘除手術,恐有生命危險。伴侶盟也表示,今天勝訴判決出來,尼莫非常開心,還說:「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是男生了!」
律師團之一的許秀雯聽聞喜訊後,在臉書上表示:「今天,我們有了一個很好的、開香檳慶祝的理由,這支香檳和它的萬千氣泡,是我們喜悅的淚和嘆息。因內政部過時的強制手術要件,台灣有九成的跨性別者迄今無法換證,日常生活經常被冒犯、歧視、處處受苦,我們將繼續努力,直到所有人的性別認同都得到平等的尊重。」
伴侶盟也指出,法院曾要求尼莫,需再次到精神科做鑑定證明,但他在訴訟期間,身體健康亮紅燈,以致無法全力配合。律師團主張,證據已足夠,且過去內政部函釋所設手術證明,與兩張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要件,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
該案律師團之一的謝孟釗指出,衛福部在2014年時就表示,性別認同是基本人權,不應要求強制手術,行政院性平處也在2022年初完成相關研究案,如今過去數十年,內政部卻仍未變更函釋,影響基本人權,讓他怒批內政部行政怠惰。(責任編輯:許雅慧)
(延伸閱讀:可能又有新颱風了!海南島海域熱帶性低壓 恐成第2號颱風「馬力斯」)- 記者:上報
- 更多社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