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風暴】檢方第3度抗告有理 前台塑高管楊兆麟千萬交保發回桃院

【鄭文燦涉貪風暴】檢方第3度抗告有理 前台塑高管楊兆麟千萬交保發回桃院

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禁見昨獲准,同案被告之一、88歲台塑集團前主管楊兆麟,4日以100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隨即抗告,高等法院認為,桃園地院未通知檢察官到庭應訊發回更裁,桃院仍裁1000萬元遭保。但檢方不服再提抗告,高院今天(17日)又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

全案起源於鄭文燦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華亞科技園區外一筆9.5公頃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而主導重劃會的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等人集資500萬元,透過與鄭文燦熟識的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向鄭文燦行賄。

事後,涉入此案的楊兆麟、侯水文、廖俊松,及廖俊松在台塑任職的2個兒子,遭檢調搜查約談;除楊兆麟因高齡90歲,日前被裁定1000萬交保候傳,其他人均已聲押獲准。

針對楊兆麟交保案,檢方抗告成功,高等法院7月11日撤銷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桃園地院7月12日第三次開羈押庭,蒞庭檢察官仍為肅貪組陳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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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桃園承審法官認為,楊兆麟沒有串供、滅證可能,雖以他經濟實力有可能逃亡,但楊兆麟高齡88歲,因此,維持原裁定10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海、出境,且楊於此件偵查期間,與律師除彼此間外,都不得與其他人直接或間接討論本案涉嫌的犯罪情節,也不得對外透露偵查過程中相關內容,楊兆麟亦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與涉嫌共犯或證人接觸。

台塑企業日前發聲明指出,針對有關媒體報導「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疑似涉及台塑企業退休人員,經瞭解,與台塑企業完全無關。

檢方對此結果不服,第四度再提抗告。高院認為出,楊兆麟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貪汙治罪條例》對於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但依卷內事證,楊兆麟除有逃亡之虞外,是否如桃院所認定的「沒有串證、滅證可能」,有疑義。

此外,高院法官也認為,桃園地院命楊兆麟遵守條件中,將辯護人納入規範對象,也不恰當。

另外,依楊兆麟涉案情節及個人背景環境,桃院諭知1000萬元具保,金額是否相當、符合比例原則?也有疑問。高院認為檢方抗告有理,因此發回桃院更裁。(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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