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陳時奮控誣告被判10月 高虹安稱「判決不公」二審求判無罪

因陳時奮控誣告被判10月 高虹安稱「判決不公」二審求判無罪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不滿旅美教授陳時奮化名「翁達瑞」在網路上指她論文抄襲,提告加重誹謗,最後不起訴,反被陳時奮控告誣告,台北地院最後判高虹安10月徒刑。雙方皆提上訴,今天(9日)二審開庭,高虹安強調自己沒有誣告犯意,請求無罪判決。陳時奮則指高虹安轉移焦點。

高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高虹安主張自己沒有虛構事實,也沒有誣告犯意跟犯行,認為原審判決不符邏輯,對她不公平、很冤枉。高指出,自己是針對陳時奮誇大不實渲染的部分提告,她的博士論文是自己的研究成果,並非抄襲,希望高院法官明察秋毫,請求無罪判決。

陳時奮則表示,高虹安是在玩文字遊戲、轉移焦點,認為高虹安明知道提告理由不實,提告只是為了保護選情、假裝清白。陳時奮的辯護律師也提出,高虹安是知名政治人物,原審量刑過輕,無法反應罪責程度,請法官審酌,量刑2年到3年間。

法官諭知,自訴的範圍、前審審理範圍以及是否有不當擴張審理、前案不起訴的範圍、何謂抄襲、何謂不當引用、何謂自我抄襲等定義,要求高虹安及陳時奮各自具狀,並訂於4月9日再開庭。(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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