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13天發現老婆「雙子宮、僅一個腎」 他怒起訴要求退還聘金

婚後13天發現老婆「雙子宮、僅一個腎」 他怒起訴要求退還聘金
中國大陸一名男子婚後發現老婆只有一個腎,憤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部分聘金。(示意圖/翻攝Pexels)

[周刊王CTWANT] 近日中國大陸江西一名31歲的羅姓男子在相親結婚後不久,發現李姓妻子患有先天性雙子宮、單側腎缺失等疾病,夫妻關係迅速破裂,羅男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部分聘金及婚禮相關財物。

根據陸媒的報導,兩人因婚後發現重大健康問題而引發的離婚糾紛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羅男表示,兩人是在相親平台認識,婚後僅13天,李姓妻子便出現身體不適,起初拒絕前往醫院檢查,只提議喝中藥調理。後經江西省婦幼保健院診斷,確診為先天性雙子宮雙宮頸、陰道斜隔及單腎發育不全。

羅男稱,婚檢時並未對該項目進行檢查,李姓妻子也未事先告知病情。他懷疑對方存在故意隱瞞,於是選擇離婚。據羅先生透露,婚後治療期間其個人支付了約50萬元(約新台幣221萬元)醫療費用,幾乎花光家中積蓄,其中部分資金還是父母借款得來,經濟壓力巨大。婚姻破裂後,羅男向法院提出返還聘金與黃金鑽戒等財物的訴求。

案件經南昌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李姓妻子需返還4萬元聘金及一枚鑽戒。不過羅男對此結果表示不滿,已提起上訴。他表示,一審時他訴求返還80%的財物,但二審時已將訴求降低至50%至60%,目前案件二審已開庭,尚未有最終結果。

報導中指出,羅男曾在社群平台公開講述整段婚姻經歷與女方病情,並強調整筆治療費用由自己負擔。羅男也表示,目前難以證明李女士在婚前已知病情並刻意隱瞞,這成為案件審理的關鍵難點。

針對此案,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付建接受媒體採訪指出,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的法律界定主要參照《母嬰保健法》中的相關疾病分類。先天性雙子宮和單腎缺失並不屬於法律明確規定的「重大疾病」範疇,但是否構成婚姻法意義上的「隱瞞重大事實」,則需法院根據該疾病對婚姻生活的影響進行綜合判斷。

付律師進一步表示,隱瞞疾病本身並非聘金返還的法定事由,法院更傾向考量婚後雙方共同生活的長短、聘金數額與實際經濟情況。在本案中,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時間極短,男方家庭因婚禮與治療開支陷入財務困境,因此一審法院作出部分返還的判決有其法律依據,此案目前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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