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內捲式競爭 中國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

中國今天通過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按照審議稿,為整治「內捲式」競爭,規定平台經營者不得強制商家按照其定價規則,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27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自10月15日起施行。

中國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是在1993年公布施行,並於2017年、2019年兩次修改。報導說,隨著經濟發展,法律在實施中也面臨一些新問題,迫切需要進行有針對性的修改完善。2024年12月,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對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進行首次審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23日在記者會介紹,根據各方面意見,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貫徹黨中央關於綜合整治「內捲式」競爭(過度競爭)的精神,增加關於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規定,修改完善治理平台這方面的規定。

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明確,平台經營者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台內經營者按照其定價規則,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擾亂市場競爭秩序,並規定平台經營者建立不正當競爭舉報投訴和糾紛處分機制。

此外,據中新網報導,在修法審議過程中,多名與會人員建議完善規制虛假宣傳條款。本次新增的條款就包括:經營者不得在商業宣傳中,對商業目的、應用人工智慧技術等關鍵資訊隱瞞,誤導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做出本不會做出的交易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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