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販售瘦瘦筆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琪拉編譯)


最近有一則新聞,一名非醫療專業人員的網紅,在五千人的LINE群組上販售減肥針劑「瘦瘦筆」胰妥讚注射劑,並安排賣家面交,並教導客人如何使用。該名網紅被查獲後,因為罪證確鑿,又有員工出面作證,因行為已違反《藥師法》,可能被處6萬到30萬元罰鍰。


事實上,違法販售藥物、或是違法從事醫療廣告的案例還不少。幾年之前,網紅「理科太太」也因為在自己的頻道上發布「子宮頸癌自我採檢工具」開箱影片,。被認定屬於醫材廣告,但該廣告因未經北市衛生局審查,涉嫌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可能被處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最後因為是初犯,台北市政府最後裁罰20萬。


幾年以後,「理科太太」又因為是否涉及違法醫療廣告的行為再度登上版面。這次,她打算以自己過去接受心理諮商100多個小時的經驗包裝成線上課程,再度販售給觀眾。商品尚未販售就得到廣大迴響,預購已經賣破300萬元。但這行為又再度引起爭議,遭外界質疑是「無照實行醫療行為」,儘管她在課程中特別強調「不會提供諮商或心理治療」。聲明說:「這不是一堂心理諮商課,我不是心理師不能幫你諮商,但我經歷過非常迷茫不清的狀態,也知道坐進諮商室會有的不安與疑惑。」但因為商品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爭議太大,理科太太最後宣布不賣了,將內容放在自己免費的podcast頻道中,分享給聽眾。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這幾年自媒體興起,消息流通快速,透過Youtube、TikTok、Thread、IG、Facebook各式各樣的網路平台,每個人自己都可能自帶廣告聲量,擁有百萬粉絲與點閱率,成為廣告商最佳的推播平台與管道。


但是,也因為自媒體的興起,這些網紅雖然可以藉著廣告代言獲利,但因此觸法的行為也越來越多。像是第一個案例中私下販售瘦瘦針的網紅,就觸犯了藥師法:非屬販賣業藥商,依法不得販售藥品,以及未取得藥師資格不得擅自執行藥師業務。畢竟,「瘦瘦筆」雖然是時下最當紅的減肥聖品,許多人都藉著它減輕體重,但是不要忘記,「瘦瘦筆」仍是處方藥,必須經由專業的醫師才可以開立給病人,並非隨手取得、任何人都可以販售的醫療用品。


另外,「理科太太」本身雖然是生化醫學工程師,仍依舊非醫療專業人員,根據醫師法規定,非醫療專業機構、非醫療專業人員,不得刊登醫療廣告。又該廣告未經先經政府廣告審查前本不能刊登、播送,理科太太的行為可以說是讓台灣民眾上了一門寶貴的法律常識課程。


[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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