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野放海龜 鄭麗君:持續支持海保法子法訂定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今天在小琉球中澳沙灘辦理海龜野放,宣布友善路燈等5項友善環境措施,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出席表示,未來將持續支持海委會訂定海洋保育法子法。

海保署今天在小琉球白沙國小辦理「海龜的微笑 是我們的驕傲」活動,邀及在地政府機關、學校、民間企業與團體參加,共同宣誓以「友善路燈」、「船速減慢」、「友善產卵棲地」、「保育傳承」及「在地守護」等5項友善環境措施作為目標。

鄭麗君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行政院支持海委會提出的海洋污染基金設置,也很高興上週五立法院三讀通過「海洋保育法」,接下來將全力支持海委會訂定相關子法,海洋保育法能落實對海洋環境保護,以及維護生物多樣性保育與復育工作。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表示,與屏東縣政府、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風景區管理處及航運業者等單位合作,共同響應船舶離岸際1浬減速,降低海龜被撞擊風險;感謝行政院、立法院各黨派支持海保法通過,希望在1年內分兩階段完成相關子法公告。

管碧玲指出,小琉球充滿寶貴生態資產,但島上旅客數屢創新高,影響海洋生物棲息環境,為維持遊憩活動、海洋生態與海洋生物活動三方平衡,海委會營造海龜產卵棲地,與研發友善環境路燈的屏東在地企業雄(奚鳥)照明合作,汰換產卵沙灘周圍原有路燈,以減少光害,讓稚龜能夠順利爬向大海。

管碧玲提及,今天野放的綠蠵龜即是透過海保救援網(MARN)在各單位的分工合作下成功救援,這隻海龜遭漁網割傷,救援後又在牠食道內發現魚鉤,經海生館180天治療,才康復回歸大海。

鄭麗君與海保署、交通部航港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屏東縣政府等各單位,在宣誓儀式後與白沙國小學童一同前往中澳沙灘野放海龜,現場鄭麗君請小小巡查員為編號G125海龜命名;小小巡查員以亮橘色制服為靈感將海龜命名為「小橘」,「小橘」隨後在眾人目光之中緩步回到海洋家園。

海保署呼籲,海洋野生動物居住環境已與人類密不可分,日常生活應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等,若發現擱淺受傷海龜或鯨豚,應撥打海巡專線118,由海保救援系統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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