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某痔瘡診所遭爆有密醫 衛生局將無預警稽查

高雄市衛生局接獲陳情,民眾至新興區某診所治療痔瘡時,疑似有密醫執行手術。衛生局表示,將無預警派員稽查,如果發現非醫師執行醫療業務將依法處辦,最高可罰150萬元。

一名網友在社群媒體Dcard表示,近日到一家很大的診所就醫,招牌及裝潢明亮醒目,且位置交通便利,但診所內沒有任何醫師執業執照,診所唯一的手術是「乾燥療法」應為「局部注射硬化劑」,但醫師卻宣稱「根治痔瘡永不復發」。

該名網友說,櫃台小姐帶他進入檢查室,「頓時像進入時光機,空間擺設老舊」;此診所做的手術、藥膏都沒有任何標示,且問醫師手術細節,醫師更是不願多作說明。

衛生局透過訊息回應,日前接獲民眾陳情至新興區某診所就醫,疑似有非醫師執行相關檢查與說明病情。經查衛生福利部醫事管理系統該診所107年9月3日開業。

衛生局表示,近日將無預警派員至該診所稽查,如果發現有非醫師執行醫療業務,將以醫師法第28條及醫療法第108條依法處辦。依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根據醫師法第28-4條規定,聘僱或容留違反第28條規定的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1個月以上1年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醫師證書。根據醫療法,得依違反情節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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