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想吃牢飯 持刀到超商佯裝搶劫判刑5月

彰化楊姓男子缺錢花用,萌生入監服刑念頭,深夜持刀到超商佯裝搶劫,恫嚇店員「我要搶劫」、「幫我報警」。彰化地院考量他坦承犯行、累犯等情狀,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5月。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楊姓男子因找工作不順遂,缺錢生活,想入監服刑,今年9月深夜基於恐嚇危害安全犯意到超商佯裝搶劫,持水果刀向店員恫稱「我要搶劫」、「幫我報警」,導致店員心生畏懼;員警到場後將楊男以現行犯逮捕,並扣得水果刀。

店員表示,楊姓男子進入店內走到收銀台前稱要搶劫,剛開始沒聽清楚,楊男再次說要搶劫,由於楊男手上拿刀,他感到害怕並猶豫該如何處理,楊男就叫他報警;楊男在他報警後,即說要到外面等。

楊姓男子供稱,他有對店員說要搶劫,接著就請店員幫忙報警,因為他缺錢吃飯,想進監獄。

經調查,楊姓男子曾因恐嚇取財案件服刑,8月底執行完畢,9月又因缺錢吃飯想入監,一時情緒失控犯下此案。法官考量楊男素行、犯後坦承犯行、偶爾做臨時工、下班後在活動中心過夜等,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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