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議長者免健保費門檻 健保署:堅決反對年齡區分

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明天再議,原本最寬鬆版本為65歲以上長者,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條文,將綜所稅率未達20%下修為5%,健保署長石崇良今天再表態堅決反對以年齡區分。

立法院上週原排審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因處理其他提案審議過程耗時許久,來不及討論,延至明天再議。原本最寬鬆版本為65歲以上長者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免繳健保費,引發醫事團體反對,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條文,將綜所稅率未達20%下修為5%。

衛福部長邱泰源今天上午出席健保署活動前,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及老人免健保費新門檻可行性,他認為站在健保立場,即使長者免健保費門檻下修,仍屬於政府支出,無形中就會對健保總額產生新台幣幾百億元衝擊,恐影響健保總額。

邱泰源強調,目前健保制度就有支持補助弱勢或較需要照顧的族群,確保醫療平權,希望按照現制,不要輕易改變。至於114年度健保總額至今未出爐,並非因長者免健保費提案而延宕,兩者關係不大,已兩案併陳送衛福部核定,正在進行最後審議,一定站在人民健康照顧周全立場核定。

石崇良在活動中場時間受訪表示,堅決反對以年齡區分繳納健保費用資格,年齡不代表付費能力,健保精神是互助互利、量能付費。健保被保險人分為6類,有不同比例政府應負擔部分,以有雇主的第1類被保險人為例,採雇主負擔6成保費、民眾自付3成、政府負擔1成。

至於第5類健保被保險人屬於低收入戶,石崇良說明,這群民眾為百分之百由政府支付保費,這就是量能付費的健保精神,不會以年齡區分。不論修法草案裡65歲以上長者免健保費門檻如何調整,都不符合健保精神,應按照能力付費,每一個人對健保都要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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