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獲配1400劑流感疫苗 13鄉鎮市2/20開打

衛福部疾管署增購10萬劑流感疫苗,花蓮縣共配予1400劑,20日起提供長者、幼兒、學生等11類對象接種,符合條件者可攜帶健保卡及相關證件至縣內13鄉鎮市衛生所及合約院所接種。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透過新聞稿表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增購的四價流感疫苗,已於2月11日完成採購作業,由台灣東洋藥品公司得標,供應產品為細胞培養疫苗,適用年齡為6個月以上民眾皆可接種。

朱家祥指出,隨著228連假將近,許多人會利用連假期間,前往國內外賞櫻及出遊,呼籲民眾在外出遊時,仍須注意自身的健康狀況,落實勤洗手及呼吸道衛生,並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防流感病毒侵襲;若發現自己身體不適時,應戴上口罩就醫,與他人交談時保持適當距離,減少交互感染機會。

若自己或家人出現一燒(發燒)、二痛(頭痛、明顯肌肉痠痛)、三疲倦等流感表徵,就須警覺可能是感染流感病毒,應戴上口罩,儘速至附近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院所就醫,並遵照醫囑服藥休息,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以避免病毒散播造成疫情風險。

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為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對象、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具潛在疾病者(含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病及重大傷病患者)、孕婦、6個月內嬰兒父母、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國小至高中/職/五專三年級學生、幼兒園及居家托育人員、禽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符合以上資格且113年10月1日後尚未接種流感疫苗者可施打,直至疫苗用罄為止。

花蓮縣衛生局提醒,接種疫苗後需2週才會產生抗體,建議高危險群及高傳播族群及早接種疫苗,有關流感疫苗合約資訊及流感抗病毒藥物合約院所資訊,可上衛生局官網查詢,若有相關疫情通報及諮詢,可撥1922專線或撥花蓮縣防疫專線822697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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