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女想離婚遭詐560萬 假律師判刑8月獲緩刑
彰化盧姓女子因丈夫外遇,找上沒有律師證書的吳男協助;吳男誆稱要凍結盧女丈夫財產,向盧女詐得擔保金及律師費560萬元。彰化地院考量吳男與盧女和解,依詐欺罪判刑8月,緩刑3年。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盧姓女子於民國110年間懷疑丈夫外遇,但認為徵信社費用高,於是透過友人認識擔任某國中法律顧問的「吳律師」。
吳姓男子明知未取得律師資格,卻在盧女與他聯繫後自稱為律師,要寫訴狀、陪當事人開庭等,並建議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凍結配偶資產。
吳男佯稱辦理假扣押必須支付法院擔保金、律師費,盧女因而解定存辦理公教信用貸款,共匯款新台幣560萬元。
由於盧女從未見過相關假扣押裁定、擔保裁定及提存單等文書,進一步查證驚覺受騙。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據2人相關對話截圖等事證,認定犯嫌明確,依法起訴吳男。
法官指出,吳男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8月,沒收犯罪所得;法官另審酌吳男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和解,經偵查程序及科刑教訓,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緩刑3年,並應依調解支付731萬元賠償。全案可上訴。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盧姓女子於民國110年間懷疑丈夫外遇,但認為徵信社費用高,於是透過友人認識擔任某國中法律顧問的「吳律師」。
吳姓男子明知未取得律師資格,卻在盧女與他聯繫後自稱為律師,要寫訴狀、陪當事人開庭等,並建議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凍結配偶資產。
吳男佯稱辦理假扣押必須支付法院擔保金、律師費,盧女因而解定存辦理公教信用貸款,共匯款新台幣560萬元。
由於盧女從未見過相關假扣押裁定、擔保裁定及提存單等文書,進一步查證驚覺受騙。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據2人相關對話截圖等事證,認定犯嫌明確,依法起訴吳男。
法官指出,吳男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8月,沒收犯罪所得;法官另審酌吳男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和解,經偵查程序及科刑教訓,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緩刑3年,並應依調解支付731萬元賠償。全案可上訴。
- 記者: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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