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不打小孩日 黃偉哲盼「剴剴」是最後受虐兒

今天是「國際不打小孩日」,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男童「剴剴」案審理中,台南市長黃偉哲則宣誓「兒童權利公約」四大核心原則,希望「剴剴」是最後一個受虐兒。

黃偉哲今天在北區大港國小宣誓「兒童權利公約」四大核心原則,且以「剴剴」案為例,呼籲社會大眾攜手打造兒童友善城市,讓每位孩子擁有安全、快樂、尊重的童年。

黃偉哲指出,4月30日是「國際不打小孩日」,但關心保護孩子行動不應只在這一天,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並非選項,而是政府和社會必須共同履行的責任,建立友善兒童環境才能確保孩子權益和幸福未來。

黃偉哲表示,體罰和責罵往往是大人一時情緒失控反應,但對孩子可能帶來長遠深刻心理創傷,他建議家長透過理解和溝通教育孩子,協助成長。

黃偉哲說,「剴剴」案提醒大眾對兒童保護不能有絲毫鬆懈,暴力對孩子傷害是極嚴重且難以挽回,他期盼司法秉持公正,勿枉勿縱,還孩子與社會一個公道。

南市府教育局表示,將強化社會安全網,整合家庭暴力防治、兒童保護、性別平等、數位性剝削防制與校園反霸凌等多元機制,建構完整兒童保護系統,也提升社會大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與重視。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於民國112年8月間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2女涉於同年9月1日起至同年12月23日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開庭。

「國際不打小孩日」源自1998年美國一個反體罰民間組織的倡導,宣揚反體罰的兒童人權觀念。「兒童權利公約」四大核心原則是「維護兒童最佳利益」、「不使兒童受到任何歧視」、「確保兒童參與及表達意見」、「保障兒童生存及發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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