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北院裁定羈押 網見「迥然若揭」傻眼

柯文哲遭北院裁定羈押 網見「迥然若揭」傻眼
柯文哲遭聲押禁見送往看守所。(圖/劉耿豪攝)

[周刊王CTWANT]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才被台北地院無保請回,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成功,昨(5日)裁定結果出爐,柯遭收押禁見,前往土城看守所過夜。台北地院也隨後公布判決理由,但當中出現的「迥然若揭」一詞引發熱議,許多網友對此感到疑惑。

台北地院公布了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的判決理由,法院指出,經過訊問,柯文哲對部分事實並未提出爭議。他明知將容積率提高至超過560%的做法違反法令,卻仍堅持推動,意圖明顯,迥然若揭,最終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超過200億元的不法利益。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柯文哲涉嫌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指出,為保障柯文哲在未來的對質權利及證人證言的可信性,且考量他所涉圖利罪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確有證據顯示他可能會銷毀證據或與共犯串供,因此,為保全證據並保障公共利益,法院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最終,法院裁定將柯文哲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及通信。

由於在法院的新聞稿中,提到「柯文哲明知將容積率超過560%批給京華城違背法令,卻仍堅持執行,意圖明顯,迥然若揭,並因此讓共犯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200億餘元的不法利益,」法院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然而該新聞稿中的「迥然若揭」引發網友批評,有人質疑法官是否誤用了成語。

有網友在PTT八卦版上發文表示,「迥然若揭是啥?法官自以為國文很好?」說明「迥然若揭」並非標準成語,應是法官將「迥然不同」與「昭然若揭」混用,但兩者含義差異極大,「還以為法官國文很好,不會成語就不要亂用好嗎」。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解釋,「迥然」是指差異很大的樣子;而「昭然若揭」是指形容含義或真相非常清楚,顯而易見。

文章曝光後,許多網友也質疑法官的語文水平,「一開始看到也是滿頭問號」、「重點就只有一個 法官認為他『明知』」、「這很明顯是形似字分辨錯誤」、「你是想吃雞鴨飯嗎」、「你書讀得比法官多?」、「不可質疑法官」、「賣弄文筆結果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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