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慘了!涉貪案停審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記者劉雅文/綜合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因為涉犯貪汙詐領公有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遭台北地院認定不法所得有11萬6514元,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有違憲,裁定停止審理,最終遭憲法法庭昨裁定不受理。
圖/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停審聲請釋憲,遭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翻攝高虹安)
根據了解,高虹安現在目前停職中,案件因為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有違反憲法法庭關於法規範不得違反明確性原則的解釋,牴觸憲法第18條規定,裁定停止審理,並且聲請憲法法庭宣告該條文違憲。
不過最終的結果出爐,第二審查庭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審判長為呂太郎,成員包括蔡宗珍、朱富美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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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劉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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