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航法規下無人貨機時代 管制挑戰與物流業經濟影響/魯云湘

台灣民航法規下無人貨機時代 管制挑戰與物流業經濟影響/魯云湘

魯云湘(國際事務研究者)

隨著無人載具技術日新月異,航空運輸領域早已迎來一場由無人貨機推動的革命。中國大陸深圳的跨越速運集團,率先引入 60 架,型號為W5000的大型無人貨機,以構建低空物流網絡。加上2024年,航空工業集團自主研製的 HH-100 無人貨機首飛成功,都顯示出無人化技術在貨運、救援及特殊任務中的廣闊應用前景。

對中華民國(台灣)而言,民用航空法規一向以保障飛行安全為核心,但面對無人貨機這一新興應用,現行法規(特別是《民航法(遙控無人機)》第 99 條之14)需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適度調整管制機制,以應對未來航空運輸產業轉型帶來的機遇。

一、無人貨機技術與物流業轉型

以大陸跨越速運與白鯨航線兩家公司的合作為例,企業引入大型無人貨機後,迅速搭建低高度的物流運輸網絡,得以有效解決傳統航空貨運中,運力不足與配送時效延遲等問題。又如航空工業集團所推出的 HH-100 型號,或許將在這波領先的物流改革中,以多種作業環境下試驗並推廣無人貨機,證實其在高風險、偏遠或城市密集區的應用態勢。

無人貨機憑藉全自主起降、遠程巡航等技術,能大幅降低運營成本並縮短配送時間,推動物流供應鏈從傳統人力密集型,轉向技術密集型發展。企業可藉此構建“ 整體覆蓋 ”且高效聯合的物流網絡,進一步促進產業升級與提升市場競爭力。

二、台灣地區民航法規與低空管制

交通部民航局的《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4,針對遙控無人機規範飛行高度(不得超過400呎)、禁止投擲物件、載運危險物品、夜間作業及人群上空飛行等要求。這些規定為飛行安全奠定了基礎,但對無人貨機在貨運等特殊應用場景的需求顯得過於嚴格。例如,無人貨機可能需要在特定空域內延伸作業,而現行高度限制及作業時間規範明顯限制了其商業潛力。

為推動無人貨機合法商用,建議民航主管機關研擬專項適航標準與運營規範,涵蓋系統安全、遠程操控、故障應急及操作人員培訓等關鍵領域。同時,可針對無人貨機提供特殊運營許可,靈活調整空域管制與飛行申報要求,並適度放寬人群上空及夜間作業限制,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滿足商業需求。儘速落实這些規範,將有助於釋放低空經濟潛力,提升台灣在全球航空運輸市場的競爭力。

三、物流業的經濟影響與轉型效益

無人貨機技術能在不大幅增加基礎設施投入的情況下,顯著降低人力與運營成本,並縮短貨物配送時間。其快速、靈活的特點,特別在交通不便或人口密集的城市區域,能有效提升物流效率與市場競爭力。此外,通過自動化與數位化整合,無人貨機可與智慧倉儲、數據化物流平台等新型模式深度融合成一體,促進供應鏈各環節協同運作,從而降低整體物流成本,推動通用航空、電子商務等相關產業的轉型升級。

再者,隨著低空經濟逐步發展,無人貨機應用有望突破傳統運輸限制,為偏遠地區、離島及特殊環境提供便捷運輸服務。這不僅進一步擴大市場覆蓋,還能促使經濟增長與社會效益雙向提升,為物流業開闢新的發展空間。

四、從業人員的轉型與未來發展

隨著無人貨機技術的普及,傳統飛行員的職能正面臨重大轉型。未來,飛行員的角色,將從直接操控航空器轉向遠程監控與管理無人機系統。具有豐富飛行經驗的人員可通過跨界培訓,轉型成為無人機操作專家、遠程監控工程師,或參與飛行數據分析與系統維護等新興領域。這些職位要求飛行員掌握自動化系統操作、數據處理及故障診斷等現代化技術,並結合其原有航空領域知識,實現職能的無縫轉換。

而為支撐無人貨機的商業化運作,學校與培訓機構應加強相關專業課程的建設。例如,無人機運營管理、數位化飛航管制及低空交通管理等,並開發實務導向的模擬訓練課程,以培育既懂傳統航空又熟悉現代技術的跨領域人才。此外,政府與產業界可合作推出認證培訓計畫,幫助現有飛行員能在未來轉型,並吸引新世代加入航空產業,共同迎接低空經濟時代的發展需求。

無人貨機技術,正帶領航空物流產業走向新的里程碑,其潛力不僅在於提升運輸效率,更能重塑供應鏈、推動低空經濟發展,並為偏遠地區創造更多連結可能。然而,台灣現行法規在保障安全的同時,卻因缺乏靈活性和前瞻性,難以充分適應這項技術的快速革新。

展望未來,政府、監管機構與產業界應通力合作,制定專門的適航標準與運營規範,在安全與創新間取得平衡,並積極培養相關專業人才,以迎接無人貨機時代的到來。隨著技術不斷進步,無人貨機不僅將成為物流產業的變革動力,更有望在全球航空運輸格局中,為台灣開拓新的競爭優勢與發展空間。我們不禁思考:台灣能否抓住這波技術浪潮,成為低空經濟的領航者?(圖片翻攝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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