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注意!工讀生春節打工也投勞保以免受罰
春節期間臨時工作人員,只要是受僱於登記有案單位的勞工,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雇主都必須依規定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示意圖/Pexels)
[NOWnews今日新聞] 農曆新年將至,為因應節慶需求,許多商家會透過打工平台或人力銀行招募短期、臨時工作人員,產生出許多兼職、打工機會。勞動部提醒,打工型態日漸彈性,但勞工的權益不容忽視,只要是受僱於登記有案單位的勞工,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雇主都必須依規定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保障勞工權益並避免受罰。
勞動部舉例,許多商家因應春節採買人潮,會增聘許多臨時工,如果僱用臨時工只工作一天短短數小時,是否必須為勞工投保呢?勞動部說明,勞工只要是受僱於登記有案的單位,且有從事勞務獲致工資,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雇主都必須依規定為勞工投保。
勞動部也指出,事業單位只要僱用1名勞工(包含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即為就保及災保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及災保,並得自願參加勞保;僱用員工5人(含)以上者,應申報勞工參加勞保、就保及災保。雇主依規定為勞工申報加保,勞工發生保險事故時,可即時獲得相關保險給付之保障,若為職業災害保險事故,亦可分攤雇主勞動基準法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有效降低勞資爭議。
勞動部補充,許多商家在春節前會延長營業時間至深夜,勞工如於夜間到職,投保單位於勞工到職當日除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報加保外,亦可以寄(送)加保表方式申報加保,倘投保單位未及於勞保局或郵局營業時間內寄(送)加保表,則可於表上備註說明,並檢附夜間到職之出勤紀錄,於次一上班日寄(送)加保表,申報勞工自到職當日加保。
勞動部呼籲,雇主切勿因勞工為工讀生、兼職或臨時人員,而誤以為可不必參加勞保、就保及災保。雇主如未依規定申報其所屬勞工加保,將有相關罰則之適用,另經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裁罰者,將公布投保單位之違法事項,又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亦應由投保單位負責賠償。
勞動部也提醒勞工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電洽或臨櫃辦理等方式查詢個人投保資料,隨時掌握投保資訊,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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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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