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 要嫁誰 應該尊重5成3小股東意見 不是誰說了算!

新光金要出嫁,倒底是台新金聲稱「情投意合」的迎娶?還是中信金「橫刀奪愛」的搶親?根據新光金的年報,散戶持股逾5成3,外資持股逾1成8,想迎娶的台新金吳東亮持股近8%;臉書「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發言人蔡宜蓁認為,新光金要嫁給誰,應該要尊重5成3小股東的意見,不是誰說了算!



新光金最近重磅消息連續噴發,中信金宣布要收購新光金,開出每股14.55元的條件;台新金和新光金也宣布要「新新併」,依換股比例折算每股11.32元。網友很直白回應:「可以當老大,何必當老四?拒絕被賣還要幫公司派數錢!」紛紛加入小股東自救會為自己爭取權益。



蔡宜蓁指出,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曾說「嫁入聘金較高的夫家就一定會幸褔嗎?」但難道「嫁給聘金少的就一定幸褔?」誰要嫁、誰來娶,應該問當事人;娶親條件好,公司獲利成長,集團穩定經營,不嫁這種高富帥,要嫁誰呢?金管會對新光金併購案,應該依法行政,一視同仁。



賴清德總統上台後,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提出亞洲金融科技中心和金融資產管理中心的目標,讓國內金融業躍上國際舞台,大型金控是政府要走的路,大者恆大,因此中信金和台新金才會搶著併新光金。事實上,中信金若收購新光金,將從第3名變成國內第1大金控,股東的價值不言可喻。



如果是台新金併購新光金,將從排名13變成第4大金控,台新金認為合意併購是雙方經過專家評估,董事會決議才完成,應該受到「優先尊重」,若容忍在最後階段出現的敵意併購,導致破局,台灣就沒有合意併購的空間。但新光金小股東的權益呢?有被「優先尊重」嗎?

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 要嫁誰 應該尊重5成3小股東意見 不是誰說了算!

圖說:律師蔡宜蓁認為新光金要嫁誰,應該尊重5成3小股東意見,不能交由少數股東做決定。(圖片來源:翻攝自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粉絲專頁)



站在新光金小股東的立場,看看兩邊的條件:中信金收購價比台新金高三成以上,論資產規模、市值規模、獲利能力,高於台新金;既然這麼有誠意來提親,為什麼不能嫁?



分析新光金的持股,散戶逾5成3,外資持股逾1成8,吳東進派持股約1成,裕鐵持股近5%,吳東亮派持股近8%。台新金宣稱和新光金是「情投意合」,但新光金小股東也質疑:「8%的股東就能代表大家,說彼此情投意合嗎?」「一定要集合53%小股東,不要被8%的台新金吳東亮給吃掉了」。



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發言人蔡宜蓁指出,就如同新光集團共同創辦人之一林登山家族第三代長孫、新光金控前董事林伯翰所說,新光金無論資產規模或獲利都優於台新金,卻成為消滅公司;這種不對等的條件,新光金到底有求於台新金什麼?新光金董事會充滿台新金代理人,沒替全體股東權益思考。



蔡宜蓁表示,林柏翰呼籲「全體股東應親自出席10月9日的臨時股東會,投下反對票,或拒絕賤價出售委託書,讓股東會流會」,這些都是新光金小股東的心聲,小股東有權決定新光金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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