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陸媒記者駐台 文化部盼文化交流和平對等

傳出中國駐台記者介入台灣電視政論節目製作;文化部指出,已發函並主動聯繫邀請單位與駐台媒體查明。至於陸媒駐點現況,文化部表示,截至6月底計有7家、10名記者駐台,盼兩岸文化交流秉持互相尊重、和平對等原則進行。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明天將邀請國安局長蔡明彥、陸委會、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調查局報告「近期中共對台滲透作為樣態與因應」,並備質詢。文化部書面報告已在今天送至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

針對陸媒記者駐點現況,文化部說明,截至6月底計有7家、10名記者駐台:含新華社2名、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央視)3名,以及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新聞社、廈門衛視、湖南衛視各1名。

文化部指出,陸媒申請駐點程序為先經陸委會專案評估後,由邀請單位向移民署提出申請;移民署依陸委會評估及文化部回復意見,提送「聯審會」審議。申請案經「聯審會」決議通過後,由移民署核發入境許可,再由文化部製發「記者證」。記者證效期每次核給3個月,可申請展延1次。

文化部表示,近日媒體報導前新華社駐台記者疑似違規事件,該名記者已經任滿離境。

文化部指出,有關媒體報導前新華社駐台記者疑似介入台灣電視節目製作,文化部已發函並主動聯繫邀請單位與駐台媒體查明,陸委會亦協同文化部等相關單位進行調查相關作業。

文化部強調,後續查證如確有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理。未來文化部亦將責成相關單位落實「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等法規,確保大陸媒體記者遵守規定。

文化部指出,疫情後逐步恢復兩岸人民之間的健康有序交流,是鞏固兩岸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未來兩岸文化交流推動,含藝文人士及新聞專業人員來台交流等,期望秉持互相尊重、和平對等原則進行,這是兩岸共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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