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罷免門檻過低 藍委:成輸不起的報復工具

批罷免門檻過低 藍委:成輸不起的報復工具
許宇甄說,「罷免的門檻偏低、連署的方式過於寬鬆,已成為罷免者,成為輸不起的報復工具」。(圖/國會頻道)

[NOWnews今日新聞]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3)日召開選罷法修法公聽會,提案提高罷免門檻的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在會中表示,現行罷免門檻過低,應警惕不該成為政治鬥爭籌碼,更不能成為政治報復工具,「罷免的門檻偏低、連署的方式過於寬鬆,已成為罷免者,成為輸不起的報復工具」。

國民黨團力拚年底前三讀修正公職人員罷免門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召開修法公聽會,並於明天逐條審查許宇甄等人提出的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拚休會前完成委員會審查。

許宇甄在公聽會中指出,選罷法在2016年修法後,公職人員門檻從同意票數變成原選區四分之一以上,且同意大於不同意票,修法通過後有成功例子也有失敗例子,罷免制度雖然有機會下架不適任公職人員,但也要警惕,不該成為政治鬥爭籌碼,更不能成為政治報復工具,「當罷免門檻過低時,就可能成為少數人為了罷免實現私利,而削弱民主」。

許宇甄提到,這幾年罷免的提案經常發生,這跟低門檻設計有很大的問題,現行的罷免門檻過低,除了會變相鼓勵罷免外,也讓敗選一方容易操作罷免,成為選舉的延長賽,不但不利於民主良善發展,且讓浪費國家社會資源,所以在2016年選罷法修法後的罷免制度,已經變成罷免比當選還容易的畸形制度。

許宇甄指出,現行門檻過低,已被專家學者多次討論,因為罷免權具有破壞性職位、破壞政治的穩定性,脫離憲政常軌,應要修正現行選罷法中的罷免制度規定。

許宇甄說,她這次修正第75條規定,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因為沒有明確的規定,導致很多的里長、民意代表一上任,就有人啟動罷免,讓他們沒辦法真正好好做事,就要必須面對罷免;此外,她也提議新增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的人當選票數,較符合公平正義,也就是說,不能讓少數的民意去否決多數的民意。

許宇甄認為,因低門檻的罷免設計,且罷免連署規範不夠嚴謹,導致有心人都拿著名冊亂抄,加上中選會的不作為,已為這系列罷免帶來一系列不良影響,「罷免的門檻偏低、連署的方式過於寬鬆,已成為罷免者,成為輸不起的報復工具」,期盼朝野能共同努力,修復被破壞的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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