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誣告判10個月 名醫酸法官:太好笑

高虹安誣告判10個月 名醫酸法官:太好笑
高虹安誣告罪被判10個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圖/記者葉政勳攝 )

[NOWnews今日新聞] 新竹市前市長高虹安被指控論文抄襲,向旅美教授翁達瑞(本名陳時奮)提告加重誹謗,翁達瑞獲不起訴處分後,自訴告高虹安誣告罪,台北地院昨判高虹安10個月有期徒刑。名醫沈政男說,博士論文有沒有抄襲,只有頒授學位的學校可以認定,其他人都是路人而已,法官豈能用自己的認知就判定,高虹安的國外博士論文是抄襲,這事情如果傳到美國,會笑掉人家大牙。

沈政男在臉書批,承審法官有沒有寫過博士論文?或者知不知道博士論文怎麼寫?以及博士論文有沒有抄襲的認定標準?這事情純粹就是選舉糾紛,而新聞鬧大以後,如果有抄襲,高虹安的母校早就取消學位了,怎麼可能還有機會讓法定判定高虹安有抄襲行為。

沈政男也質疑,法官說,那兩篇文章有其他作者,不完全是高虹安所寫,因此不是自我抄襲,但高虹安是第一作者,只要她跟其他作者講一下,人家會不同意引用嗎?法官還說,「高虹安明知自己抄襲」,但人家明明就不認為自己抄襲,怎麼你比當事人還清楚她自己在想什麼?你是人家肚子裡的蛔蟲嗎?

沈政男說,這事情的源頭是高虹安先提告誹謗罪,而這樣的動作確實沒有必要,事實上也可以預知不會告成,因為論文有沒有抄襲,可受公評,例如前總統蔡英文也因博士論文的問題提告妨害名譽,結果告三人,一人起訴,兩人不起訴。

沈政男總結,這類事情,不應提告,檢察官與法官也不應起訴或判決有罪,因為本質上就是言論自由,讓公民社會自己去處理就可以了,更何況動機就是政治惡鬥,純粹是選舉糾紛,法院根本沒有必要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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