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兜售保育類天堂鳥標本 保七警喬裝買家逮人

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去年11月在網路巡查時,發現有民眾在臉書社團販售保育類天堂鳥標本,員警喬裝買家達成交易,面交時當場查獲標本等證物,案經檢方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

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員警在臉書社團發現30歲郭姓女子公開販售保育類天堂鳥標本,便喬裝買家,經私訊詢問以新台幣4萬元達成交易,相約在桃園市交付標本時,員警表明警察身分,當場查獲天堂鳥標本等證物,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郭姓女子向警方表示,標本是多年前在國外買回來的,因搬家沒地方放置,與媽媽討論後,才上網販售變現。

保七第九大隊副大隊長曾紹威今天指出,依野保法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農業部)許可,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曾紹威表示,民眾除了不要騷擾、虐待、獵捕、擅自飼養野生動物外,其產製品如標本、皮製品等,也不得擅自買賣陳列,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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