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前都委發聲 批不知道 幫解套也應明察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京華城弊案,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正當柯文哲痛批司法凌虐,引發政治迫害聯想之際,曾參與京華城案、前北市都委會委員曾光宗凌晨發文,指陳他基於專業判斷,當初對京華城案均提出「反對」意見,「政治人物」不應該以「不知道」一語帶過。他也直指,都發局不應將不合法的個案直接送入都委會,更不應該幫申請單位提出「解套」的程序與方法,希望檢調單位明察。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2日無保請回。柯文哲步出北檢後聲稱,不知京華城案容積率840%,今年3、4月間才第一次知道,痛陳司法壓迫凌虐。柯今(3)日更怒轟民進黨政府是黨國體制,「民進黨說你有罪就是有罪」。政治迫害砲聲隆隆中,北市前都委會委員曾光宗今(3)日凌晨,發出千字文的專業省思,並指「政治人物」不應該以「不知道」一語帶過。



前都委會委員、現任中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曾光宗,臉書發文表示,自己曾經審查過京華城案,認為除了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之外,還有許多重要且深層的議題,需要社會及專業界一起來省思。



曾光宗在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受聘擔任北市都委會委員。依據會議記錄,都委會與京華城有關會議約有10次,曾光宗任期內共召開過5次會,他出席4次、請假1次。



曾光宗表示,除初次會議因不熟悉京華城案,沒有表達意見外;後續3次會議中,因已了解申請單位(京華城)的提案理由與內容「不合法且極為不合理」,自己基於專業判斷,均提出「反對」的意見。



由於都委會在2021年9月9日的第783次會議,通過京華城容積獎勵20%。曾光宗說,自己當時已非委員之一,所以無法了解該次的審議過程。



曾光宗隨即對京華城案,提出5點個人看法。首先,政治人物位於一定高度,必須能明辨是非,特別是面對京華城案涉及如此龐大利益,且前後歷經6年審議時間,不應以「不知道」一語帶過。且期間都有委員持反對意見,代表此案有爭議,更須傾聽與了解反對理由和因果得失。



都發局對於此案必須要有基本的專業立場與判斷,「不應將不合法的個案直接送入都委會,如此將會陷委員於不義,且有推卸責任之嫌。」而且期間更「不應該幫申請單位提出『解套』的程序與方法,此點希望檢調單位能再明察。」



容獎是公共財 委員噤聲即默許



曾光宗表示,民間財團取得自己原本的利益(法定建築容積)是合理的,但若想要以不合法的程序與方法竊取額外的建築容積(容積獎勵)則萬萬不可,因「容獎屬於公共財,為全體市民所共有」,此種公共利益須有效保護,不應隨意送給民間財團。



對於委員而言,曾光宗提醒,應秉持第三方的公正中立立場審議相關提案,如遇違反相關法令或不適宜的提案內容時,應適時勇於提出反對意見。特別是在重要的審議會議中,「如未發言或發言內容十分含蓄與模糊,最後均會被機關視為『同意』」,此點更需留意。



容獎機制浮濫 後果全民買單



最後對於容獎機制,曾光宗表示,原本立意良善的機制,但由於其背後牽涉非常多利益,因此包含京華城案的所有爭議,都因此機制而起。其實不僅僅台北市,「包含其他縣市目前對於容獎都有過於浮濫的問題,甚至產生種種弊端。」曾光宗直陳,除違反公平正義之外,更對都市產生極大的環境負荷,後續衍生出的都市環境問題,最後仍是由「全民買單」。



曾光宗認為,京華城案對民眾而言是非常好的「公民教育」機會,藉此可重新檢視政治人物、主管機關及民間財團,這對建立公民社會應有極大的教育意義。



最後曾光宗說,這對建築及都市計畫等專業界,更是一個非常適切的「專業教育」案例。其中明確界定相關委員的角色與倫理規範為首要,更重要的是藉此重新檢討現行的「容獎機制」,這有賴中央主管機關從法制面及執行面整體地予以檢討修正,以減少弊端的產生,並促使容獎應用在迫切且真正有需要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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