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補助金能不能刪 看財政紀律與分配正義
台灣國債屢創新高,行政院114年度提出史上最高的歲出預算,在野黨磨刀霍霍,逐項檢視可刪減之預算,期為民眾把關。但諸多減項遭行政院強力控訴,甚至不少相關受影響者跳出來力挺執政黨,其中較引起關注的應屬部分補助預算的提案,遭到一些受補助者的猛烈抨擊。部分抨擊者確實是當代人才,但也有上看不出光采的璞玉,無論是否已經發光發熱都難掩目前補助制度的漏洞及社會對補助正當性的疑慮。
補助的核心價值應該是產業發展與社會效益。補助金並非個人或機構的專屬利益,而是來自全體納稅人的資源,因此其使用必須經得起檢驗。以公視預算為例,當在野黨質疑其高額預算是否產生足夠社會效益時,部分文化人及相關人士卻以人身攻擊和情緒化語言為回應,甚至以自身的藝術成就或市場表現為防禦。然而,補助金的合理性,並不僅取決於少數人主觀認為的成績,而是要客觀地衡量其成本效益以及對整體社會的貢獻。
以林昶佐的傳記電影《衝組》為例,其票房僅244萬元,卻能獲得高達1900萬元的補助,難免引發大眾對補助審核標準的質疑。當時補助動機與補助標準為何?有可供影視創作者借鏡或幫助產業延續的經驗嗎?如果補助金長期流入市場表現不佳或無法自給自足的領域,最終恐怕只會造成資源浪費,甚至扭曲產業發展。
當受補助者面對預算刪減時,部分人選擇以激烈言辭甚至攻擊反對者來回應,這不僅無法贏得社會支持,反而暴露出補助接受方對社會監督的排斥態度。例如,當知名網紅呱吉批評館長的質疑時,選擇以個人攻擊作為主要回應,而非正面說明其補助的具體成果與合理性。這樣的行為無助於說服公眾,反而使更多人質疑補助金的分配是否公平。
補助金的分配不僅涉及經濟利益,更關係到公平與正義。在現實中,部分補助金過度集中於特定媒體或團體。例如,三立與民視在民進黨政府執政期間分別獲得高達55.8億與39.5億元的標案,這樣的偏頗分配模式難免引發社會不滿。若補助的主要目的真是為了保障全民健康與權益,那麼為何只有特定媒體受益?這種分配不僅無法達到政策目標,還可能損害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的補助政策立意良善,應謹守分際回歸本質,促進產業發展與社會福祉,而非淪為特定團體的利益分配工具。立法院的預算審查機制,正是社會監督的重要環節。在這過程中,受補助者若對刪減預算感到不滿,基於避免瓜田李下的迴避原則,除了應以具體數據與成果說明接受補助的合理性,甚且是否應該先聲明不再領取補助,去掉關係人的身分,發言才能服眾。
政府與立法院都應以長遠利益為優先,針對補助案進行精準審核與分配,並對受補助者提出合理績效要求。執政者切忌拿公帑收買人心、攏絡團體,每一分花費是為國為民還是為了黨派營私,亟需立院的審核與在野黨的監督。避免補助金淪為少數人的專屬利益,公平正義與國家財政都能永續。
- 記者:品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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