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多數法條獲暫時處分 政院:感謝各界付出,續爭憲法法庭認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會改革法案多數法條獲暫時處分 政院:感謝各界付出,續爭憲法法庭認同
行政院長卓榮泰(中)與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右)。(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陳世凱Facebook)

對於藍白聯軍在立法院表決,否決掉行政院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即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總統賴清德雖依憲法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布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已於6月26日生效。不過包含總統賴清德、行政院、監察院、民主進步黨立院黨團,均向憲法法庭聲請國會改革法案釋憲及暫時處分。今(19)日下午司法院宣布,已先就暫時處分部分作成113年憲暫裁字第1號裁定,作出多數《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暫時停止適用的暫時處分裁定,並依法對外公告。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對此回應,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於憲法法庭此次做出暫時處分裁定,勇於捍衛憲政秩序、保障人民權利的作法,表示敬佩,並感謝各界付出。

陳世凱指出,立法院在今(113)年5月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條文,引發社會各界批評聲浪不斷,尤其法律學者也連署表達違憲疑慮。由於新法相關規定嚴重破壞我國五權分立體制,且侵害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因此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以及相關的暫時處分。

陳世凱表示,過去的司法院大法官機制與現在的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裁定的案例非常少。本次暫時處分裁定的作成,證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的修法,的確讓憲法所保障之權利與公益遭受到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並且具有作成暫時處分的急迫必要性;因此,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的裁定,也為我國憲政秩序之維護再爭取了一些時間。

陳世凱強調,行政院從來沒有迴避監督,各界當然也都支持國會改革;但國會改革一定要符合憲法規定,一定要符合憲政體制,並且不能侵害人民權利。卓榮泰院長感謝許多民眾、學者專家為此次因應立法院修法所付出的努力;接下來的本案訴訟階段,行政院會繼續堅持捍衛憲政秩序、保障人民權利的主張,爭取憲法法庭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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