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 國民黨:無法理解依據為何

憲法法庭今天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裁准暫時處分,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國民黨對此表示遺憾,也無法理解憲法法庭做出此決定的依據為何,暫時處分的「必要性」、「急迫性」為何。

國會職權修法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監察院認為有違憲之虞,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天裁准暫時處分,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

國民黨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遺憾,並指出無法理解憲法法庭做出此決定的依據為何,暫時處分的「必要性」、「急迫性」為何。

國民黨指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是針對國會行使職權時的規範,目前為立法院休會期間,國會改革修正法案對人民權益或社會公益造成何種「立即性」的傷害,為何會讓國家權力與人民基本權利間的「憲法」關係改變,必須做出暫時處分的判決予以維護,憲法法庭有責任做出更清楚的說明,讓人民信服。

國民黨提到,憲法法庭曾多次針對重大議題,做出暫時處分不予通過的裁定,很遺憾這次國會改革法案暫時處分的結果,與過去處置態度有所不同,憲法法庭不應該只是做出裁決,應該明確說明國會改革法案與過去案例的不同為何,裁定的標準與理由為何。

國民黨質疑,憲法法庭今天的判定節奏與結論,竟與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的「神預測」有如此的吻合與巧合,憲法法庭的大法官理應為國家司法之基石,更是維護憲法尊嚴的最後一道防線,希望大法官不受政治左右,維持客觀獨立的司法精神,莫讓人民質疑司法不如民進黨發言人一張嘴。

國民黨強調,國會改革法案是補足立法院的調查權、完善民主國家監督機制,更是讓台灣民主向上提升的必要改革,盼憲法法庭能秉持專業、中立的立場,對於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做出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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